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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点评制度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22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降低病人负担,防止和纠正大处方、不合理,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特制定本规定。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医护部统一组织处方点评小组,负责对全院门诊临床用药处方进行检查和点评。
        2、每月根据住院病人数和门诊人数,确定随机抽查住院处方和门诊处方,处方检查数量不得少于当月处方总量的10%,实行每月点评一次,并将点评情况通过院周会、院讯等形式进行院内公示。
        3、对无指征用药、指征改善后应停药而未停药的、违反联合用药原则的、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无指征超剂量用药、不合理使用药、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等进行点评。
        4、违反用药规定,给予院内通报,并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5、医院每月对门诊及住院用药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进行公示,对异常用药实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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