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及时地发现隐蔽性、潜在性职务犯罪苗头,有效防范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根据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一、预警机制对象:
职务犯罪案件预警对象:即查处职务犯罪中易发职务犯罪中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有关医务人员等。
二、预警的内容:
1、“三合理”规定不落实;
2、反应有医务人员收受病人物品红包、医疗供应商回扣;
3、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重大工程项目及其它物资的招标和采购;
4、有泄露医院信息为药商统方;
5、反应医务人员私自与药商接触,接受药商宴请等;
6、其它违反职业道德和行风规定的事件;
三、预警措施 :
1、强化警示教育。选择重点对象进行诫勉谈话
2、建立药品信息监控体系。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药品限用制和超量药品预警制,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对排前10位的药品和医生不合理用药、药占比较高的科室进行公示,对异常药品实行跟踪,停止使用该种药品。坚决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3、实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5、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廉政责任制一并考核。
6、书面报告式预警。即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写出书面预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