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医保惠民政策再驻我院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9日 浏览次数:
自2011年7月我院与江阴医保联网结算以来,江阴医保病人在我院就诊率逐年增多。为减轻江阴医保病人就医负担,简化医疗报销流程,3月15日,江阴市总工会及市人保局医保处、信息科的领导来我院就江阴医保住院病人出院结算票据栏目的调整进行洽谈。
江阴市总工会将于4月1日起实行《江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参加江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缴纳互助保障金,参保人在江阴人保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及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全自费费用,市总工会将根据文件规定在病人出院结算时按比例扣除,不需另行至相关窗口报销。此举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同时简化了医疗报销流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医保办、财务科、信息科全力配合,在按时完成软件开发的同时,协助江阴医保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以期该《办法》尽快在我院正常运行,惠及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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