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个转变”?我院“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正式实行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7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我院正式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首批四位学科带头人签订了目标任务书。
在近两年医院连续创建传染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肝炎科为省市级重点专科和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医院进一步统一专(学)科建设思路,确立了实现“四个转变”的建设目标:即人才选拔由实用性向骨干型转变;设备购置由经济型向系统型转变;技术引进由应用型向前沿型转变;科研发展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
为此,在前期反复研究讨论确定医院亚专科的基础上,医院一是明确责任,学科带头人为所在专科学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专科的整体发展负责,要确保完成院部下达的科研、教学等团队任务和个人任务。二是充分放权,为保证周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学科带头人在专科人才培养、梯队建设、进修学习、科研申报及设备购置论证等方面拥有参与决策权、组织协调权和考核建议权。三是动态考核,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分年度评估、中期评价和聘期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聘任周期,聘期内年度评估或中期评价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将终止聘任,并将不得参加下轮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通过这三大举措,医院将着力培养一批学术水平高、业务素质强、梯队结构合理的医学团队,促进专科建设由科室建设向学科建设的全面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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