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监管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5月初,我院出台了《合理用药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异动用药检查流程》,通过总量控制(全院及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用药、单品种用药总量、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进行监控,切实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管。
《办法》将用药合理性评价分为合理和不合理两级,其中不合理用药分为适宜性不当用药和超常用药两种。院部每月公示用药量前十位的药品和医生,每2个月进行一次异动药品的检查和梳理,对存在问题的相关科室、个人及药品经销商落实相应的处罚。对于开具不合理用药处方的医生,第一次扣罚不合理用药总额的50%,并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扣罚不合理用药总额的100%,上级医生、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承担其中至少50%以上的扣款金额;考核年度内三次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年度医疗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五次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或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的,暂停医师处方权,并转岗医务科学习,转岗学习期间为待岗待遇。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职责。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科室科主任将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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