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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我院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WX5H-ZW201701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说明

本项目主要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桶采购,本项目预算9.5万元。


序号

品名

容积L

沿口厚度mm

材质

款式要求

数量

1

20±2

≥1.0

PP

脚踏开盖,无轮

368

2

40±5

脚踏开盖,无轮

197

3

80±10

≥1.5

脚踏开盖,无轮

184

4

80±10

无盖、无轮

15

5

240±10

≥3.8

脚踏开盖,有轮

9

6

20±2

≥1.0

脚踏开盖,无轮

511

7

40±5

脚踏开盖,无轮

107

8

80±10

≥1.5

脚踏开盖,无轮

84

9

80±10

无盖、无轮

4

11

240±10

≥3.8

脚踏开盖,有轮

4

12

240±10

手动开盖,有轮

20

13

100±10

≥1.5

带盖

14

14

备注

1. 医疗垃圾桶需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准》。

2. 生活垃圾桶需符合GB/T28797-2012《室内塑料垃圾桶标准》。

3. 报价人必须提供由国家相应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实际供应品种检测报告,检测结论必须为合格,检测项目不应少于《质量标准》中的主要检测项目。

4. 技术参数必须按照上表要求范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资格的取得

1. 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送采购需求中的3号垃圾桶(80L医疗垃圾桶有盖、有轮)1只,经采购人认可并封样后,方可获得采购文件,同时取得谈判资格。送样样品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 获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起至9月18日止(8:00~11:00,14:00~16:00,休息日除外)

4. 获取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兴源中路88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总务科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 接收时间:2017年9月19日8:45~9:00

2. 接收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兴源中路88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总务科

八、评审有关信息

1. 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

2. 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兴源中路88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中会议室(行政楼三楼)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诸  琛  周越峰

电  话:(0510)68918012

传  真:(0510)68918000

邮  编:214005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中路88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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