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起我院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物静脉输液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及江苏省卫计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2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门诊输液的管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自2016年7月1日起,我院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物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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