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新五院物业维修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公司参与。
一、项目名称:水电汽泥木等后勤基础设施物业维修养护
二、项目编号:ZW20160503
三、项目概况:
无锡第五人民医院(新)位于江海路东侧广瑞路延伸段(北中路)北侧,总建筑面积101535.5m2。由一栋地上14层,地下1层的门急诊医技病房综楼、一栋地上9层,地下1层的后勤行政楼,一栋地上13层,地下1层的感染楼、一栋地上4层,地下1层的烈性感染楼共同组成。
四、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 配置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水、电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水电汽泥木等相关工种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
第一阶段(装修期):装修期间介入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阶段(正常运营期):医院正式搬迁运行后,正常运营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医院搬迁后维修人员实际配置数量视工作量适当增减。
2. 岗位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前期装修介入人员:须持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电气、给排水、专业)等专业职称证书
(3)工程维修人员须相关岗位上岗操作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证、电焊操作证)。
3. 年龄和学历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前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在无锡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2.物业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拟派驻人员名单及相关技术证书。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 日起
地点: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总务科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与无锡第五人民医院财务科确认;如投标人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李鉴宏 诸琛
联系电话: 68918012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中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