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人社厅的意见,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以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来设置,2015年1月1日起,无锡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从原来的1.7万元调整为2.1万元,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2014年1月,锡城大病保险正式由保险公司经办,信息系统也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线,实现了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率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3-5个百分点,2014年全年有超过4.5万人次获得大病补偿,共计约9100万元,其中单个参保人员最高获报49万元,有效缓解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2014年底,无锡市出台了《关于完善政策、强化监管、促进大病保险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大病保险的政策作出了相应调整。其中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2.1万元,即对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2.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保障。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设封顶线。此外,锡城往后每两年将由人社、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出台新的起付标准。
以下情况大病不能报销
并非所有的病种,大病保险都能报销。“一般来说,符合三目录的合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无锡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也有部分情况大病保险报不了,比如门诊和急诊门诊;未经医保部门批准,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医疗;在零售药店购药;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的药品、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等情况。市民如果想了解大病保险不能报销的具体范围,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3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