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标失败,现就购置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投标文件请密封后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30前送我院信息科(以收到时间为准),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扉页为目录,每页须标有检索页码。开标时间:拟于2013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在行政楼三楼中会议室。
具体要求:
一、投标资质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计算机类或计算机服务类);
(2)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投标说明
1.优惠方式、成交价、交付期等以投标书为准,在截止期后更改无效;
2.提供用户名单;
3.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介绍,接口说明,用户手册等)。
4.提供服务清单及服务标准;
5.投标书要求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所有提供的每一页资料、证件须保证真实有效性,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有效;
6.投标单位未中标,恕院方不解释原因。
三、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四、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分标准:
(一)价格25分。
取所有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为25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25。
(二) 技术方案50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科学性、可扩展性等酌情打分。
(1)投标技术方案的总体优势情况,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等10分。
(2)投标技术方案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准确、明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
(3)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已在我省有多家单位在应用,且系统运行正常。每出具一份项目实施验收单或用户证明(有相关联系人和电话)加1分,最高得分10分。(10分)
(4)软件能实现与江苏省、无锡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管理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根据江苏省、无锡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管理信息平台要求实现数据自动上报(10分):
要求提供完善的无缝对接方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无可行性方案和方案不可行不得分。
(5)系统通过省级以上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论证,要求提供系统评审意见材料和专家名单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三) 公司实力12分
(1)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得2分;提供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2)供应商从事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和维护经验在四年以上(4分),每少一年扣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两年在江苏省市级以上单位实施了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成功案例。有一例得2分,最高得4分,无成功案例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 售后服务13分
(1)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具备从项目开始到免费维护服务期结束的本地化持续服务能力和措施2分。
(2)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3分。
(3)在实施和免费维护期内满足采购人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等3分。
(4)免费质保1年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3分;提供免费维护升级服务每年得1分,最高2分。
注: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函部分。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
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但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招标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招标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五、服务要求:
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2.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后起1年的免费维护;维护人员实行本地化服务;
3.应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对软件系统应该提供免费升级;
4.在实施及免费维护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
5.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内解除故障。
6.所有的售后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六、验收要求:
1.提供软件模块清单;
2.提供软件操作说明书和日常维护说明;
3.我院主管部门提供软件验收通过证明。
地址:无锡市兴源中路88号
邮编:214005
电话/传真:0510-68918000
分机0510-80219555-2111/3170
联系人:周政尹 邮箱:zhenyin.zhou@163.com
附件一: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