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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9日 浏览次数:

为有效缓解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于201391日起在市区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方式,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协同互补,建立覆盖市区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大病保险制度,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大病费用负担。

    我市大病医疗保险划卡结算与一站式报销将于201411日正式开始。今年91日至1231日期间的符合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的待遇,将于20147月一次性注入参保病人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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